项目概况
****采购医用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DR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站投标人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3日 13: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00,000.00元
采购需求: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1套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同订立后 60 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7月05日 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中心)网(www.****.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中心)网站“公共**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可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不能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和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 13:30(**时间)
地点:****开标六室
五、开启时间:2022年07月13日 13:30(**时间)
地点:****开标六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李兴伟
联系电话:185****4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省****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文件联系人:崔海强
开评标组织联系人:丁榕
注:投标人应提前下载《吉事办》,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吉祥码”——**省防疫健康码,来了! 一、什么是“吉祥码” “吉祥码”****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当前疫情推出的个人健康信息码,是方便您“码”上出行、“码”上办事等活动的个人“身份码”。依据防疫大数据信息核验结果分为绿码、黄码、橙码、红码四种颜色。 绿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无异常的健康状态,依照防疫期间相关规定通行。
黄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无异常,但现场测温异常(体温≥37.3℃)的健康状态,若体温恢复正常,经任意扫码员测温登记后可恢复绿色码。
橙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为确诊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或依照防疫期间规定进行隔离人员的健康状态,若本人无新冠肺炎症状,隔离期满,且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核验无异常可自动恢复绿色码。
红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为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健康状态,依照我省防疫期间相关规定进行人员管控和“吉祥码”健康状态色调整。
二、如何获取您的“吉祥码” 第一步:登录微信“吉事办”小程序 ▼未注册微信“吉事办”小程序看这里 ①进入注册页面:长按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注册页面。 ②完成注册并登录:填写注册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在“验证码”一栏填写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下一步”进行密码设置及实名验证。填写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并成功登录。 ▼已注册微信“吉事办”小程序看这里 微信搜索“吉事办”小程序或直接长按下方小程序二维码进入“吉事办”微信小程序,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及密码即可登录成功。 第二步:点击首页“人人有码、码上行动”专栏“查看吉祥码”按钮获取吉祥码。
询标邮箱授权函(格式)
********中心): 本公司授权_ ****公司的唯一合法邮箱号码,****政府采购(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的询标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该邮箱发送的有关澄清回复等内容,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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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说明:****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