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中标(成交)费率:(略)
质量:(略)
工期:(略)
备注说明:(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 合肥高新区玉兰大道767号机电产业园8#楼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合肥市滨湖(略)(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略)至2022年7月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D105室,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略)【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略),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略)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略)。
特此公告。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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