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2022年****水质监测监控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政府采购项目)
一、磋商项目编号:****
二、磋商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 |
1 | 2022年****水质监测监控智能化设备采购 | 1批 | 360.00万元 |
备注 | 1、本项目预算为360.00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报价无效。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若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招标活动;
3、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安**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联系邮箱****@qq.com , 联系电话0572-****169,联系人 程国嫒。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因疫情原因,供应商应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磋商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时前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因目前疫情形势严峻,请各供应商可以将响应文件以下列方式进行提交:
方式一:响应文件于2022年7月12日17:00时前邮寄或专人送达至****(**省**市安**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联系人:程国嫒,联系电话:187****3495。(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快递,快递单上须注明单位名称,拒绝到付件,以寄达时间为准。)
方式二: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至****(**省**市安**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做到即放即走,人员不聚集。
注:采用以上任何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因供应商未能按时送达响应文件,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以远程在线形式参加磋商。
六、磋商时间: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时整
磋商地点:****(安**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七、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n/
安**公共**交易网 http://www.****.com/
八、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
账 号:201 000 283 159 854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行 号:402****00001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7月8日下午17:0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十、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一、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二、供应商须知:
1、如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授权代表应至少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并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两码”,即: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如现场递交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3、到场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4、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必须派授权代表远程参与开标,并保证其授权代表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在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开标结果前必须确保授权代表始终在岗,开标过程中的澄清及报价等工作将以电话或网络形式进行。如因供应商的通信或网络原因造成的开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三、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187****6880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程国嫒 联系电话:0572-****169/****073 传真:0572-****961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电视台督察室
联系电话:057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