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1834/2022-00060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2-06-30 |
标 题 | 关于******年处置一般工业固废3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文 号 | 淮洪环表复〔2022〕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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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由**科****公司柏静(信用编号:BH003688)、王会明(信用编号:BH050507)编写的《**年处置一般工业固废3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两次公示,未收到与本项目相关的批评和建议。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代码:****(备案证号:洪行审投备〔2022〕53号)。本项目位于黄集街道工业集中区9号(地理坐标:东经118度57分52.788秒,北纬33度20分23.491秒);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装载机、打包机、破碎机、分拣机、分选机、叉车等各类生产设备15台(套),建设年处置一般工业固废3万吨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0.9%。
三、本项目原料为废纸张、废塑料、废织物、废金属和废橡胶。项目原料不得涉及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不得涉及属于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不得涉及含卤素的废塑料和含阻燃剂的废旧电缆及进口废塑料,不得涉及医疗废物等其他危险废物。项目物料堆场必须为封闭性厂房,并符合防扬散、防雨淋、防渗漏、防火等相关要求,不得有露天堆放现象。本项目原料必须来自**本地企业,在**本地原料不能保证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本地原料使用量不得低于原料用量的60%,不足部分仅限从**市内周边县区补充。本项目生产工艺仅包括分拣分类、粉碎和挤压打包,不得涉及其他生产工段;本项目共设两条生产线,其中废纸张、废塑料、废织物、废金属处理共用一条生产线,废橡胶处理单设一条生产线(废橡胶处理仅限于粉碎)。
四、你公司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并对照以下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职工生活****职工食堂)须按环评要求经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标准后,近期用于附近农田农肥,远期待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本项目废橡胶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须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相关标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OO1)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按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按环评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限值。
5、固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合理处置。按环评要求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其中项目生****布袋厂内回用;分拣过程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废橡胶、****电厂焚烧发电;除尘灰、职工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的收集和贮存,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及其修改单有关要求。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各生产装置区、储运工程区、公用工程区及辅助工程区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7、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事故风险应急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环评要求,建设防范事故风险设施,配齐配足应急物资。
8、项目施工过程须按环评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须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9、本项目以西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居民必须在项目投产前拆迁到位,否则本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10、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其中废气排气筒须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分别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11、按环评要求,制定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方案。
五、本项目实施后,全公司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1、水污染物(远期生活污水接管量):废水量≤480吨,COD≤0.096吨,SS≤0.048吨,NH3-N≤0.01296吨,TN≤0.01944吨,TP≤0.0015吨。
2、大气污染物:颗粒物≤0.01785吨(其中有组织:0.00285吨,无组织:0.015吨)。
3、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以上污染物具体总量指标平衡方案根据总量审批表批复方案执行。
六、本项目由**市******执法局负责组织开展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须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须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并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在此基础上,依照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须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你公司在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须及时向我局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八、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果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报送**市******执法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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