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沟****公司五凤金矿150t/d采矿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海沟****公司:
你单位关于《关于的审批请示》和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境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9°18′39.97″,北纬43°2′53.21″。该项目拟采用地下开采方式,采矿规模为4.5万t/ a金矿石,开采服务年限6.2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开采开拓运输系统、工业广场,配套建设废石临时堆置场、原矿石临时堆置场、锅炉房、值班室等。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应妥善解决探矿期产生的环境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各阶段产生的废石,及时对废石堆场进行生态修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严格遵循“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生产和闭矿后等各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委托有资质的林业调查单位进行实地勘察,拟占用的林地应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对拟砍伐的树木进行等量生态补偿。严格按照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实施水土保持工作,减轻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服务期满后,采用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闭矿设计,确定回填、覆土和造林方案,有计划地进行生态修复。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全围挡,原辅材料集中堆放并遮盖。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
采用湿式凿岩开采方式和湿式爆破作业方式,加强井下通风,对矿石临时堆置场、废石临时堆置场周围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确保颗粒物和NOx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工期掘进涌水部分用于地下掘进降尘,剩余部分与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和施工场地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运营期淋溶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井下施工;矿井涌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凿岩、堆场及地面降尘,剩余部分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后经拟审批的入河排污口排入厂区西侧**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集中收集储存,****处理厂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化粪池、淋溶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落实重点防渗区要求,废石临时堆置场、原矿石临时堆置场落实一般防渗区要求。选用优质管材,并对管线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防止污染地下水环境。如发现水质超标、水位大幅下降等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运营期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废石收集后部分用于回填井下,剩余部分与矿井涌水沉淀污泥、淋溶水收集池污泥暂存废石临时堆置场内,后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须及时回收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建筑垃圾由建****人民政府****填埋场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须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设计规范中相关规定进行工程安全防火设计。****公司进行爆破作业。在废石临时堆置场、原矿石临时堆置场上游及其两侧修建截、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汇入量,下游修建挡石(土)墙,避免发生滑坡和泥石流。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等。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选址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七、****环境局****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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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