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82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 编:135200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点 | **县****支队处200米)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省金润****公司 |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县****支队处200米),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东侧为空地,西侧和南侧为林地,北侧为闲置空厂房,****中心坐标为地理坐标东经126.753341°、北纬42.401968°,厂区最近敏感点为东侧1222 米处是**县居民(231户)。项目建成后年产沥青混凝土16000吨,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修建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沥青混凝土生产不用水,废水主要是职工日常神火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的防渗旱厕内,定期对防渗旱厕进行清运,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沥青加热罐加和沥青搅拌缸产生的废气进行密闭收集,经风机引至电捕焦油器+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通过1根15m高内径0.3m排气筒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烘干粉尘和振筛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与燃烧器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沥青加热燃轻柴油产生的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排放限值,通过8m高内径0.3m排气筒排放;砂石料堆场中采用半封闭设置,堆高2m,四周设置围挡,采取定时洒水,增加湿度,可较好的防治扬尘扩散,减少粉尘的排放量,厂区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产噪设备合理布局,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的回收粉尘、滴漏沥青和沥青混凝土残渣,集中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双层油罐存储柴油,沥青储罐区设置围堰,根据生产功能单元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降低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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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