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3日 10:3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停车场维修工程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03日 10:3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6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7月0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晓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163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民族南街65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主任 0951-****2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晓艳 182****163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停车场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公告中 第二项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2****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现变更为:
2.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民族南街656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0951-****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联系方式:张晓艳 182****1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艳
电 话: 182****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