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设备及绿化财产保险项目(重)招标公告
(****)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房屋、设备及绿化财产保险项目(重)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保险期限 | 备注 |
1 | 房屋、设备及绿化财产保险项目 | 对医院建筑物、设备、绿化植物购买财产一切险 | 分两次签订保险合同,每次签订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单生效日开始计算;总保险期限2年。 |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事务所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封面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及附注,集团企业合并报表无效),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银行****保障局、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须为国务院、中国保监会批****公司。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及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06日(08:00—12:00,14:30—18:00)(**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医院官网(http://hn301.****.cn)自行下载。
(三)投标人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单位申领本项****医院网站注册并进行投标报名,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4.公司股权信息【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5.严格按要求填写好的《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打包为压缩文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受理人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传真号码,对接邮箱)。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对于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的要求。邮件发送完毕请即时告知受理人,以便受理人审核,受理人审核无误后,将允许投标人下载《谈判文件》。
(四)《谈判文件》申领受理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 工
电 话:0898-****0219
邮 箱:****@163.com
(五)因军队防疫工作要求,重点区域来**市办理投标等工作相关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市和军队防疫政策,否则不予受理业务事宜。
六、谈判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07月1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谈判文件递交地点:**省**市。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疫情防控要求: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行程码带“*”、健康码“红码”),不允许进入我院;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凭**省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及“行程码”、“健康码”绿码进入我院请各供应商提前准备相关资料,以免影响参与采购活动。
七、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cn)、医院官网(http://hn301.****.cn网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唯一地址)、**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上发布。
八、免责声明
已成功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应答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如报名后放弃参与应答且不及时告知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与采购人后续项目。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陈 工
联系电话:0898-****0219
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
申领时间:
参与项目 |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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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可留多个) | |||
通信地址 |
| 传 真 |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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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 是否符合条件(购买人勾选) |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截止投标时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供应商须为经国务院、中国保监会批****公司。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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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 申领人签字 | (手签) | 电话:(可留多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