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酒店管理综合实训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院****酒店管理综合实训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赵岗路100号2幢601室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玖万元整(¥9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表演茶艺桌椅、75 寸智慧黑板、交换机等具体详见附件 品牌:晨夕、****、智月等具体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定制、DS-75AWMS-ZL04PA、ZY3300-24T-4F等具体详见附件 数量:1套、1套、1台等具体详见附件 单价:6700元、28800元、4500元等具体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连胜、蒋俊杰、鲍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文汇大厦12楼1225室,联系电话:0564-****38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市梅**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0564-****911,联系人:王工)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联系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佛子**路汽车东站西侧
联系方式:189****1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市文汇大厦1225室
联系方式:0564-****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64-****3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报价单
4、二轮报价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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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