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后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3月8日,****委托****承担“****”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厂址位于**地区新**库木吐拉乡北侧2km处,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1°40′38″,东经82°40′35″。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主要建设备煤车间、炼焦车间、煤气净化车间,以及配套的生产和生活辅助设施等;洗煤主厂房、浓缩池车间、压滤车间、原煤堆场、产品堆场、循环水池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发电机房、余热锅炉、压缩机房等主体工程及化学水处理系统、冷却系统、主控室、库房、办公室等公辅工程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2×50孔TJL4350D型单热式捣固焦炉,共50孔,炭化室高度4.3m、宽500mm,采用煤饼捣固,侧顶高温干馏,湿法熄焦工艺,最终达到年产干全焦60万t的设计规模;年产120万吨洗煤项目;年最大输出电量4500万kW﹒h,年产蒸汽12万t。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地区新**依其****电站西侧)
联系人:张淑梅
联系电话:189****3690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区)**湖路555****中心14号楼401室
联系人:雷雨
联系电话:185****9187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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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