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姬九联扩建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完成建设并进行试运行。站内扩建新增1200m3三相分离器1台;新增1500kW真空加热炉1台;新增原油计量一体化集成装置CTEC-CO-ME-80/50-Ⅱ2套(分别计量黄62增、黄63增、黄9增、黄12增来油)、PN25 DN100来油流量计1套(计量黄11增来油);**PN25 DN65伴生气计量调压装置1套;400m3净化水罐1具、采出水处理间1座、1500m3/d油田采出水“气浮+过滤”处理集成装置2套;新增采出水外输泵2台。
二、验收监测情况
2.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建设项目废水(采出水)石油类监测结果为10.3mg/L~12.4mg/L之间,悬浮物监测结果为43mg/L~48mg/L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长庆油田采出水回注技术指标》(中国石****公司企业标准,Q/SY CQ 3675-2016)中限值要求。
2.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建设项目4#真空加热炉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3.8mg/m3、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147mg/m3、二氧化硫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19mg/m3,林格曼黑度<1级,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标准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05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2.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建设项目厂界周围各监测点昼间监测值在50.0~56.7dB(A)之间,夜间监测值在42.1~48.2dB(A)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2.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三相分离器及采出水一体化集成装置定期检修排污时会产生含油污泥(HW08);采出水过滤装置定期更换滤料时产生的废滤料(HW49)。
建设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泥和废滤料统一委托****及****公司外运处置。污油泥清理处置协议见附件6,含油废物包装物清理处置协议见附件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见附件8,****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见附件9。
2.5其他管理措施
建设项目采出水处理间、三相分离器装置底部均采用厚粘土防渗层,并地面混凝土硬化。
2.6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原油及伴生气。主要事故类型为原油、伴生气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运行过程中落实了环评要求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排污许可管理
建设单位属于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
四、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未受到相关处罚。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规定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与处置。
****姬九联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