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2年第四批国有建设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公开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出让条件 | 预计出让价格 (以出让公告为准)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上下界限 | 预(2022) 8号 | 柳工大道北端东西两侧部分地块 | 135941.24平方米(合203.91亩) | 地块一27407.33平方米 | 不大于2.8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 不低于3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 城镇住宅用地、局部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 (一)地块一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人民政府,****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人民政府,****政府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人民政府,****政府所有。 (二)地块二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人民政府,****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人民政府,****政府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人民政府,****政府所有。 (三)地块三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人民政府,****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人民政府,****政府所有;3.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建成后****人民政府,****政府所有。4.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人民政府,****政府所有。 (四)竞得人需负责地块上租户的搬**置工作。 (五)竞得人需与****人民政府签订《柳****幼儿园建设协议书》。 (六)竞买申请人若不****公司,竞得土地后须在****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 89450万元 | 地块二55233.23平方米 | 不大于2.8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 不低于3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 城镇住宅用地、局部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 地块三53300.68平方米 | 不大于2.8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 不低于3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 城镇住宅用地、局部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 二、用地预申请 该宗地采用意向预申请方式供地,有意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储备中心向我局提出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本次预公告的土地预约申请保证金为每宗地1500万元,预申请人应在正式发布地块出让公告前****储备中心缴纳意向土地的预约申请保证金。 三、预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用地预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购买,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竞买各方签署的**协议。 凡在**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用地预申请。 四、预约申请保证金缴纳账户 ****储备中心(账户:****公司营业部7005 5201 0202 31)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高新一**一巷7号**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92 (****) 0772—****271 ****储备中心)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地块的详细信息以最终的出让公告为准。 附件:1.****关于重新提供柳工大道北端东西两侧部分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柳**规划条件〔2022〕158号) 2.柳工大道北端东西两侧部分地块位置示意图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 4.用地预申请流程图 5.预约申请保证金缴纳账户 **** 2022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