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2022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关于****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7-05 15:32
冀政转征函〔2022〕477号
****政府:
你市2022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7.4189公顷(耕地6.8013公顷、园地0.0365公顷、农村道路0.2190公顷、设施农用地0.3621公顷),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征收土地方案组织落实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市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加******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四、你市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用地情况,防止形成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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