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
信息名称 | 坤珍路(康新公路-聚福桥路)**工程 | ||
文件编号 | 沪(浦)征地补告【2022】49号 | 发布机构 | ******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7-05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浦)征地补告〔2022〕第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拟征地告知书》(沪浦拟征地告〔2021〕第669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区新场镇仁义村九组,**区新场镇仁义村十组,**区新场镇仁义村十一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8225.7 平方米、建设用地 196.6 平方米、未利用地 616.1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9038.4 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规〔2020〕20号)执行,标准 106.6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四、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序号 | 拟征地村组 | 拟征地面积 | 土地补偿费 | 青苗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 |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 | 其他 | 小计 |
2 | **区新场镇仁义村十一组 | 5148 | 549034.22 | 28570.62 | 0 | 0 | 0 | 577604.84 |
3 | **区新场镇仁义村十组 | 1885.7 | 201109.91 | 12190.62 | 0 | 0 | 0 | 213300.53 |
4 | 新场镇仁义村 | 0 | 0 | 0 | 101297.6 | 0 | 0 | 101297.6 |
5 | 新场镇仁义村九、十一、十组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9038.4 | 963945.4 | 54104.7 | 101297.6 | 0 | 0 | ****347.7 |
五、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六、《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22 年 08 月 04 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政府确认后,由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群蓉 联系地址:**市**区新川路508号
联系电话:****1176*8207 监督电话:****3593
****盖章
2022 年 07 月 05 日
相关公告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