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鸿宇建筑与****公司、**市****公司、中环****公司、**中七****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招标人)的编号为****(招标编号)的****灵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上级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制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规划设计编制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灵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控制性详细规划;
2.2.建设地点: **县灵地镇
2.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设计编制费4万元 ;
2.4.招标范围和内容****灵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控制性详细规划
进行编制 ;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由招标人确定;
2.7.规划设计编制周期: 60日历天(具体时间节点由双方合同中约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土地规划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 资质;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5日至公告截止前,到“****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7日17:00分前将招标文件中的确认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逾期视为放弃。(注:确认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5.评标办法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2年7月8日9:30分在****会议室由招标单位代表在业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见证下,根据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投标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7月8日至7月12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叁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县**街79号203室,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县政府网http://www.****.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局 邮编: 365300
电话:139****0880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街79号203室 邮编: 365300
电话:159****2468
联系人: 小夏
监督单位:**** 电话:0598-****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