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关于 “合****公司****基地建设项目黄砂” 公开询价的公告
各单位:
****公司所属合****公司****基地建设项目黄砂材料进行公开询价,请各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最低价中标。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次询价控制价为686460.00(不含税)。投标人务必按要求填写本询价函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后上传作为报价附件(不可改动本询价函格式)。超过控制价者报价无效。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 量 |
1 | 黄砂 | 天然中粗砂 (不含机制砂) | 吨 | 3000 |
2 | 黄砂 | 天然细砂 (不含机制砂) | 吨 | 1000 |
3 | 黄砂 | 机制中粗砂 | 吨 | 200 |
4 | 黄砂 | 机制细砂 | 吨 | 300 |
2、采购清单报价为价税分离,报价中已经包括材料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含一切运费)、保护、装卸、码堆、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以上报价双方不论任何情况不予调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价的20%。
3、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材料的规格和功能配置等可能存在变更,这些变更将在原有的要求之内(包括技术参数、功能、材质等),不构成调整价格的理由,材料的单价不予调整。
4、甲方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量,无论采购量增或减,其单价以本合同采购清单为准,并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5、采购清单数量为合同交货总量,如需分批交货,则每批交货数量以甲方书面、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实际交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的交货量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合同价款。
6、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结算以现场交付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价为准。中标人在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与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报税率 %)并承担所有税费。
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按节点支付。
以下工程款支付前提均为投标人材料进场检测合格,且招标人业主单位同期工程进度款已到账:材料到货验收合格后依据工程进度按月结算,按节点支付,待甲方工程款到账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最终结算款的80%,甲方决算定案后三个月内付至95%,其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按照总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两个月内付清余款(无息)。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安信、****银行承兑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