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新型城镇化配套基础设施人行天桥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略) 以 正发改复【2022】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县凤仪街道办**社区、北苑社区、山峰社区;本标段建设地点:**县凤仪街道办**社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涉及**中心环形天桥、**一小人行天桥、**五小人行天桥 共3座。主要建设人行天桥3座面积852M2,梯步面积794.73M2,垂直电梯5部,广告位39个,步行街改造2908.52M2,人行道路灯20盏,行道路树58株等配套设施;
本标(略):**一小人行天桥工程施工,主桥上部机构为(20+22+16)m变截面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桥面宽3.5m~6.0m,以及管线迁改。
(略)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略)(工程量清(略),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建设工期:(略)
2.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到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2.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略)(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略),招标文(略)2022年 7 月 7 日起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下载,无论下(略)。
4.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会员系统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5、(略)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 7 月 27 日 13 时 30 分,上传至全国公(略)(**省﹒**市)会员系统。
5.2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6.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富华国际广场1栋8-8号
联 系 人: (略)
电 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