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建工控股->****公司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区乡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一期)-九曲河河道整治沿岸**绿带景观(J2+413—J6+275)工程
联系邮箱:
发布日期:
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集团****公司****公司**区乡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一期)-九曲河河道整治沿岸**绿带景观(J2+413-J6+275)项目拟对以下机械设备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单位:
****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市**区九曲河
工程造价: ****97691.55 元
建筑规模: 436149.63 平方米(不含河流面积)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1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1日。
四、招标内容及技术条款
制造厂家 | 数量 | 型号 | 租赁期限(台班) | 计划进场时间 | |
推土机 | / | 3 | T200(80kw) | 248 | 2022.7.20 |
起重机 | / | 3 | QY81 (12t) | 264 | 2022.7.20 |
挖掘机 | / | 3 | 320D (1m3) | 256 | 2022.7.20 |
铲车 | / | 1 | SH284L (3m3) | 58 | 2022.7.20 |
1、以上机械设备具体进场实际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到期后,招标方因工程需要继续使用,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需要的模板、钢筋、砼、周转架料、钢结构及半成品、装修材料以及施工设备机具等的吊装、转运等。
3、投标单位全面负责组织机械设备进(退)场、安(拆)及加降节作业,并负责安装后机械设备安检验收(包括定期检测)及对机械设备、操作指挥人员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保证招标单位施工对机械设备作业正常运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资质,需委托机械设备安拆作业的,必须出具营业制造、资质证书及相关协议证明。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供应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范围内设备安(拆)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能够满足招标单位对设备的设备性能、安全作业、优质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3、服务质量优良,未列入**建工集采平台黑名单。(二)机械设备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
2、提供机械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机械设备产权备案登记表。
3、本次租赁的机械设备要求设备性能良好。
4、出租方负责机械设备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接到承租方维修通知后,应积极组织抢修,一般故障要求在4小时内解决,更换电机、齿轮箱等总成件在8小时内解决。由于故障原因造成设备停止使用,单次不得超过8小时,每月累计影响承租**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三)报价方式
1、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要求,按台班报价。租赁费按月计算(每月按30天计算),最后一个月不足一月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2、投标单位根据单位的实力并考虑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在**建工集中采购平台中进行报价。
(四)租赁时间
从机械设备安检验收合格项目开始使用至报停并具备现场拆卸条件为止,具体以项目签署的起租/停租单为准。
(五)安全文明施工
投标方应承诺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招标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规定和使用项目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计方案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配备相应设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招标单位审批,以确保完善该安全体系,投标方要确保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发生任何重**全事故。文明施工必须承诺并满足招标单位的要求标准,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
(六)定标原则及结算方式等
1、定标原则: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设备性能、环保节能、服务保障、管理体系,结合投标报价综合确定中标单位,招标方不承诺最低价格中标,但投标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2、货款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方式。
3、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集团****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中标后及时与招标单位(使用单位)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组织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作业,保证项目施工生产需要。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联系工作QQ: ****895808
联系人及电话:吴 烈(总经理)130****5423微信同号
邮 箱: ****@qq.com
监督机构:****集团****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16/077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