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尉犁县城市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采购隔离花箱、道路隔离栏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尉犁县城市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采购隔离花箱、道路隔离栏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尉犁县城市更新建设项目二标段-采购隔离花箱、道路隔离栏项目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隔离花箱2700米,孔雀路从光明路至孔雀河路段拆除原隔离栏后,安装隔离花箱;采购道路隔离栏3400米,孔雀路从文化路至孔雀河路段新增非机动车道隔离栏。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7日至2022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略)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需上传:(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中小企业声明函;(4)信用查询截图。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扫描上传PDF格式。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须(略),并通过政采(略),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新疆CA已于(略)式上线,投标单位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略)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前期如申领过浙江临时CA,其有效期将截止到11月1日。新疆CA服务热线(略)。
(3)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略)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投标单位须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略)电子投标文件所(略)使用(略)),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解密时(略),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略)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略)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略),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201/205商业,商务办公楼20层办公8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