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磋商响应供应商:
磋商文件作如下更改:
1.技术评分条款序号1-8“供应商有提供卫生保洁、建筑垃圾清理、运输方案的得3分,缺漏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更改为:“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服务期内,对拟投入的所有人员财务安全负全部责任,若发生人员安全或财务损失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得3分。注: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更改为“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项目的中级技术工人(油漆工、木工、砌筑工)进行评价,具备国家权威部****社会保障局****中心)颁发的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一本有效证书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资格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医保缴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非磋商响应供应商本单位员工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更改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已对本项目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并确认无漏项,若有漏项则已含在总报价中,成交后按本项目的磋商范围进行施工,除采购人提出变更外不再提出增补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得3分。”
5.商务评分条款序号2-5“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类似项目的业绩与经验进行评价:
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近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加固类项目业绩与经验进行评价。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3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①成交通知书②采购合同文本;③竣工验收报告。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更改为“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类似项目的业绩与经验进行评价: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加固类项目业绩与经验进行评价。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1分,总分3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链接(网址); ②中标(成交)通知书; ③合同复印件; ④验收报告复印件。 以上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若有缺漏项则业绩证明材料不完整。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磋商小组对该项业绩将不予以采信。”
本更改通知条款如与采购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采购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各报价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92-****566,传真为0592-****566。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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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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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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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FAX:0592-****566)
单位盖章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