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金牌大道北延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
抽取告知书
1、项目条件
本项****园区金牌大道北延段道路拓宽改****人民政府****政府****11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园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662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园区金牌大道北延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发包内容:****园区金牌大道北延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工程预算造价:****662元;组成:****中心预算审计价为准;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暂定****196元;组成:项目的K值为10%,发包价为控制价*(1-k)=****662*(1-10%)=****196元,****中心预算审计价下浮10%作为项目的中标合同价。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县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_施工(市政)中的企业。
4、抽取确认承包单位方法
4.1抽取时间:2022年07月13日15点00分到16点00分
4.2抽取地点:****第二开标室
4.3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5.1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施工中工程进度款可按月支付,施工中支付进度款不得超过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的80%(项目变更已按变更管理规范确认的可按进度款支付,不得超过50%;但隐蔽签证的增量不拨付进度款;未经过确认的,不予支付工程款);在交(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合同内工程量的85%;结算审计并按规定移交档案后、缺陷责任期满前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结算审计价的97%****银行保函替换)。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费按标准70%计取。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工程中标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转账、履约保证保险;
7.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28天内无息退回。。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j.****.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县坑园镇坑园村溪尾路58号邮编:3505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53****9557传真:
联系人:林可飞
****中心名称:****
地址:**县**镇文笔路1****中心
联系电话:0591-****7083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6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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