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水^20% | 化工辅料 | 20% | 1 | TO | 挂账后付款 | CTS2 | ****二厂 | 无 | 数量为暂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无 | 1020 | 9% (增值专票) |
氨水^25% | 化工辅料 | 25% | 1 | TO | 挂账后付款 | CTS2 | ****二厂 | 无 | 数量为暂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无 | 1285 | 9% (增值专票) |
备注:要求参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司机、押车人员的工商保险或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本年度工亡赔偿标准,2021年度约为100万)对于不能提供或低于参保金额的按废标处理!!!合同范本:
氨水买卖合同
卖方: 签订地点:**省**市**区
买方:**** 签订时间:2022年 月 日
第一条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单价 | 备注 |
1 | 氨水 | NH3浓度20% | 吨 |
| 以买方通知实际进厂数量为准
每月以实际进厂量结算 |
2 | 氨水 | NH3浓度25% | 吨 |
| 以买方通知实际进厂数量为准
每月以实际进厂量结算 |
第二条质量标准
质量执行GB631-2007国家质量标准,满足买方使用要求。氨水为合成氨加软化水生产,颜色为无色透明。
第三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以买方通知卖方为准。
交货地点:卖方交货至**省**市**区****指定地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卖方负责运输,运费及卸车费用由卖方负担。货物在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前所发生的一切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如未按国家相关规定运送货物,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验收方法及验收标准
1、数量验收:以买方磅单计量为准。
2、外观质量以双方现场验收检验为准,且每车产品都要随车携带质量报告单。氨水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取样化验.20%浓度氨水NH3浓度≥20%准予卸车。25%浓度氨水NH3浓度≥25%准予卸车。卸车过程中每隔20分钟双方共同取样一次,每车取样不少于三次,每次取样两瓶。一瓶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封存,封存样品由买方留存至双方对化验结果无异议。一瓶由买方化验室化验,取以上多次化验结果平均值为质检结果。买方应在氨水进厂24小时内出具化验结果并通知卖方,如卖方对买方的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买方化验结果通知(含电话)时起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则视为同意买方检验结果。如卖方对检验结果在异议,买卖双方将封存的留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的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并以此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结算时间及方式
1、一票结算。每月以实际送货数量根据质检结果结算,卖方向买方开具合同金额9%增值税专用发票,待买方办理完正式入库手续和挂账后,次月付款。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相结合。
第七条 价格确定
1、合同履行期限内如果出现不可抗力、政府因素、买方生产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或运输市场变化等情况造成供货价格较大波动的,双方对价格可以进行重新协商,协商一致后,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20%浓度氨水。当20%>NH3浓度≥19.8%每0.01%扣款1.5元/吨;当NH3<19.8%浓度每降低0.01%扣款5元/吨。车次扣款不大于该本车次货款。25%浓度氨水当25%>NH3浓度≥24.8%每0.01%扣款1.5元/吨;当NH3<24.8%浓度每降低0.01%扣款5元/吨。
2、如果因客观原因卖方无法向买方供货,卖方应提前不少于30天通知买方。若卖方不通知买方,买方有权扣除卖方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3、如果卖方不按照合同7.3条款执行,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者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非买方原因卖方迟延一天签订调价函买方有权扣罚卖方500元/日,扣罚金额按延迟天数累加计算无上限限制。
4、履约保证金: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及时缴纳履约保证伍万元整,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或终止已签订的合同;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扣罚金额原则由卖方依据买方考核通知单到买方财务部缴纳现款,拒绝缴纳现款的,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扣罚时,卖方应补足履约保证金,卖方拒不补缴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从卖方应付账款中扣罚。合同执行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买方将考核扣除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卖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或资金占用费。
5、卖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邀请买方人员参加由卖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买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买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买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买方及其他商家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同意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买方六份,卖方二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以打印体为准,单方涂改无效。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卖方与买方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卖方必须履行通知义务;买方与卖方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卖方有义务配合。因卖方开具发票不及时或虚开发票给买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特别声明: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已详细了解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相关条款无需特别标明,买卖双方已充分了解了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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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卖方 |
买方:****公司****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王官营镇焦家村村西(马头山、马蹄山、刺山) 负责人: 孙建勋 委托代理人: 税号:911********55263X4 账号130********050505108 电话:0315---****206 | 卖方: 单位地址: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