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莞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沙田镇明珠路41号4栋4-5楼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省**市沙田镇明珠路41号4栋4-5楼(东经113°38′4.001″,北纬22°53′2.394″),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4000m2,项目年产一次性塑料杯产品180t/a,一次性塑料碗108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挤出、吸塑废气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工序产的粉尘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截污管网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和距离衰减、夜间不生产等措施。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拟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在三个月内完成本厂区内部的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建设,并在市政排污管道接到本厂区门口的三个月内完成接驳管道。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7-11 |
联系人 | ****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1131、****5880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