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州市水利建设管理处《池州市水利建设管理处池州市黄湓河出口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略)《(略)池州市黄湓河出口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略)《(略)池州市黄湓河出口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略)池州市黄湓河出口段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
受理时间: | (略) | ||
项目概况: | 池州市黄湓河出口段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主要包括广丰圩河堤、黄湓圩河堤、万兴圩河堤、黄湓闸及其下游两侧江堤。主要建设内容为加固堤防,拆除重建黄湓闸,改建黄湓闸水文站等,加固堤防14.782km,护坡护岸4.944km,改建堤顶防汛道路14.842km。项目总投资为18000万元,其中用于生态治理资金约1221.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79%。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8月12日以池发改审批〔2021〕270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项目代码:(略)-04-(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注重施工期的环(略)。施工产生的废水收集后进入沉砂池沉淀处理回(略)化污水(略)(GB 5084-2021)要求方可用于周边农田;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满足《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施工期环境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老闸拆除产生的碎砖块、废石料、水泥块及混凝土残渣等建筑物垃圾尽可能用于路基回填(略)及保护措施。优化占地和布局,严格控制施工边界(略)湖生态水位;拆除重建的黄湓闸设置过鱼设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 加强项目日(略)。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油料、事故废水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措施,做好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环保窗口 | 受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服务窗口 |
联系电话: | (略) | 电子邮箱: | (略)@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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