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22年县道公路维修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已由泗发改投[2022]164号,项目业主为**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 招标范围:对全县道路进行维修,计划维修25cm厚水泥混凝土6000平方米,6cm沥青混凝土(略)平方米,改造涵洞4道,维修路肩边坡水毁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破损路面拆除修复,土方开挖及路基回填,水泥石灰土底基层,混凝土底基层、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沥青混凝土路面,涵洞,盖板涵,交安设施等。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监理。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3 招标控制价:(略)
2.5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 个月。
2.6 质量:(略)
2.7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全部工程量50%时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付至监理费的60%,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费的80%,余款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审核完成后付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略)
4、评标办法:
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略)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5.投标人要求
5.1企业须具有的资格条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5.2 拟选派项目总监资格条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或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
5.3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略)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略)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4 项目负责(略):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同时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5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监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略))。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其他条件:
5.7.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5.7.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5.7.3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略)(单位);
b.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c.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d.与本项目的承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e.与本项目的承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f.与本项目的承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g.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h.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略)。
(略) 元
6.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00至(略)17:30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略),客服热线:(略)。
6.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略),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人面谈:(略)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8.2.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8.2.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2.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9、异议投诉
9.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略)。
异议受理单位:**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电话:(略)。
9.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9.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略),联系人:**县行政审批局。
9.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略),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略)。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com.cn/jszb/)及**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cn/ )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略)
地址:**县众兴镇俞杨路8号 地址:**县**北路**山庄西门北侧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话: (略)
传真:(略)
邮编:(略)
E-mail:(略)
(略)
项目投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