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区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商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外贸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大力发展首店经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中心城市建设六大领域,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8月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wwhm@bjdx.****.cn
2.通讯地址:**市**区永华南里14号**行政办公楼A座710室****外经贸发展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246
4.传真:010-****8246
5.****政府网站、****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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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6日
**区促进商务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区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商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外贸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大力发展首店经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中心城市建设六大领域,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
1.对符****公司全球总部,可给予最高3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符****公司地区总部,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符合支持范围的经济贡献重点总部企业、外资研发总部及行业示范企业总部,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分三个连续自然年度发放,每年比例为40%、30%、30%。
2.对符合支持范围的总部企业,对于购买(自建)用房的,同一企业可给予一次性最高2000万元补贴;对于租赁用房的,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区域的房租指导价50%给予补贴,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给予连续三个自然年度补贴,同一企业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3.鼓励****投**心、研发中心、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开展境内外收购、国际营销等实体业务,经认定后可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
4.获得市级奖励的总部企业,按照市级政策的规定,区级配套30%的奖励资金。
第二条 促进商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商务楼宇****服务区域升级改造,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实际投资的50%,可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第三条 提升外贸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1.参加国际展会及其他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的支持比例为申报市级补助资金批复金额的50%,且批复支出金额大于一万元的。
2.参加国内展会的支持比例为展位费的50%。
3.按照国际运费实际发生额的20%进行补贴,可给予最高200万人民币补贴。
4.鼓励企业购买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加大企业支持力度。
5.鼓励展会提升国际化水平、引进境内外国际大型专业展会,可给予最高100万人民币补贴。
第四条 大力发展首店经济
1.对设立国际品牌和本土自主品牌的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经市级认定为首店并获得市级首店政策资金支持的,根据市级支持额度,最高按区级1:0.5比例予以配套奖励,零售领域单个首店可给予最高250万元补贴,餐饮领域单个首店可给予最高25万元补贴。
2.对未获得市级首店政策资金支持的品牌企业,开设的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首店、旗舰店,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30%,可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3.****中心**布局门店的国际高端品牌企业,开设**首店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额的30%,可给予最高80万元支持。
4.本土品牌企业(法人机构)开设高规格、高品质、具有显著示范效应的首店,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额的20%,可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5.对品牌首店、知名品牌机构、商业综合体、商业运营机构等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首发首秀活动的,按照活动的场租、展场搭建等总费用的30%,择优可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6.对成功推动首店落地,且引进首店获得上述政策支持的,经综合评估,按照引进首店的不同类型,每新增引进1个首店给予招引机构最高20万元的奖励,年度最高不超过60万。
第五条 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
鼓励新引进企业以及存量企业开展离岸贸易业务,对新注册的离岸贸易企业,注册后三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离岸贸易业务规模超过500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离岸贸易额每达到1000万美元奖励最高2万元人民币的支持,每年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中心城市建设
1.****商场、特色街区等进行基础设施改造、灯光亮化改造、数字化改造等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30%,可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2.支持行政区内商业主体围绕市区两级消费季主题,创新开展促消费活动,对商业主体当年度促消费投入(包含搭建费用、宣传费用、物料设计及购置费用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可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
本办法系原则性条款,****商务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支持范围、申报流程、认定标准详见实施细则。同一企业的同一申报项目同时符合**区其他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三年。施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及**市重大政策变动,上述政策将相应调整。
附.关于对《**区促进商务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