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供应商:(略)
地址:西安市(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编:(略)
答疑方: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贵公司关于蒙山县夏宜瑶族乡高雷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确权试点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平台、网签系统建设项目的质疑函,我们已于(略)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逐一反复进行了慎重研究和复核。现就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关于质疑事项一:在广西省政府采购网的蒙山县夏宜瑶族乡高雷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确权试点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平台、网签系统建设项目的成交公告,经我公司查询附件的磋商文件和小微企业的文件,经仔细阅读发现(略),主要体现在供应商不属于中小微企业,据在同行业内了解,该公司在行业内无论从规模人数还是营业额都属于大型企业。而招标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中明(略)特对该项(略)。
回复:一、招标文件约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经查证,成交供应商上海飞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社保清单(含各地分公司)真实有效,参保人数为273人,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述一致。根据成交供应商从业人员不超300人,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应划分为中型企业。
二、质疑方质疑(略),没有(略),不予采信。
根据质疑方提出的质疑依据及具体内容,未发现本项目成交结果的供应商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22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