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委海河河口水文实验站建设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海委海河河口水文实验站建设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海委海河河口水文实验站建设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主要包括:正置生物显微镜、倒置生物显微镜、体视显微镜、流式细胞仪、浮游生物智能鉴定系统、荧光定量PCR、核酸提取仪、高速冷冻离心机、水生生物采样系统、沉积物捕集器、浮游生物采集器、便携式野外气象站、采样无人船、低温冰箱、净气型药品柜、车载低温保存箱、卫星定位仪、实验器皿等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等。 本项目采购设备中流式细胞仪、沉积物捕集器、浮游生物采集器接受进口产品,其他设备不接(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供货和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略)。 本项目非专(略)。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略),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略)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略)21年度(略)。注:A、B两(略) 3)2021年度或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截止(略)(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略),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款后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进一(略),本项目采(略)。 2.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目前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且应保证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采用邮寄的,投邮后投标人代表应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告知快递单号、邮寄时间等信息。逾期送(略),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略)022-23236900转812、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转812、8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