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2022年**省**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科技信息系统应用维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拾伍万捌仟元整(大写)(¥(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2022 年**省**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科技信息系统应用维护项目第 2 包 |
服务范围 | 1条100M互联网电路、43条2M数据电路、1100张4G流量卡 |
服务要求 | 互联网电路满足移动视频使用,2M 数据电路满足 350M 无线连接电路使用, 4G 流量卡满足视频传输(移动视频勤务管理系 统车载移动信息终端、应急车道 抓拍设备、便携式应急指挥终端、 警用无人机、车载移动卡口、高 速护栏机、雾区诱导防撞系统)使用 |
服务时间 | 按照(略),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1 年。 |
服务标准 | 按照互联网电路、数据电路和 4G 流量卡的行业标准和**厅标准进行服务。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祥,童树常,梁中义,刘萍,杨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滨湖新区**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路**)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略)
5、明确的(略)
6、必要的法律(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略),应当由法定代(略),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略)。
2022年**省**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科技信息系统应用维护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直属支队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滨湖新区**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法:(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公示信息.docx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