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省道**至**公路**段工程(如春至白窖段)竣(交)工质量检测招标已于2022年7月12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及国家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委员会
地 址:**市双**街801号
电 话:0579-****5399
邮 编:321000
行业监督部门:****运输局
地 址:**市丹溪路289号
电 话:0579-****8074
邮 编:321000
招标人:****
地 址:**市五金大道599号
电 话:0579-****9950
邮 编:322100
****
2022年7月13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规划省道**至**公路**段工程(如春至白窖段)竣(交)工质量检测 开标日期:2022年7月12日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试验检测服务期 | 总得分 |
1 | **** | ****557 | 张俊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试验检测报告并提交、通过竣工质量评定备案止 | 96.86 |
中标候选人业绩
1、资格条件业绩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标结果 |
**** | 330国道**段改建工程(一期)交工质量检测 | 330国道永****指挥部 | 2020年4月完成,一级公路,含路基、路面、桥梁,交工质量检测 |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证明 | 通过 |
张俊曦(项目负责人) | S217(39省道)**是十里头至官清段改建工程交(竣)工检测 | ****运输局 | 2021年1月,一级公路,交工、竣工检测 |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证明 | 通过 |
2、评分业绩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标结果 |
**** | 351国道**郑家坞至联盟段公路工程交工检测 | **县351****指挥部 | 2018年12月,一级公路,含路基、路面、桥梁,交工检测 |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证明 | 通过 |
**** | S310(37省道)**李宅至**青岩刘改建工程(**段)交竣 工质量检测 | **市37****指挥部 | 2019年8月,一级公路、含路基、路面、桥梁,交工、竣工检测 |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证明 | 通过 |
**** | 235国道****至**公路工程(**段)交工质量检测 | **市****公司 | 2020年9月,一级公路,含路基、路面、桥梁,交工检测 |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证明 | 通过 |
**** | S313(45省道)**至**段改建工程(**段及**连接线)竣(交)工质量检测 | ****运输局 | 2021年6月,一级公路,含路基、路面、桥梁,交工、竣工检测 |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证明 | 通过 |
项目负责人 | S313(45省道)**至**段改建工程(**段及**链接线)竣(交)工质量检测 | 武******公司 | 2020年9月,一级公路,交工检测 |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证明 | 通过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规划省道**至**公路**段工程(如春至白窖段)竣(交)工质量检测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2日
招标人名称:****(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 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 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 ****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 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