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历史遗留矿山(2022年)生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3日
**县历史遗留矿山(2022年)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的 **县历史遗留矿山(2022年)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次)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县历史遗留矿山(2022年)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JKY****0602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01 | **县历史遗留矿山(2022年)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次)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474.00 | 详见磋商文件 |
1、采****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1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并复印一份加盖公章留存,到****(**市鹤****街道天星东路天星新嘉坡4栋302号)领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10时00分(**时间、即磋商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市鹤****街道天星东路天星新嘉坡4栋302号(****)。
六、公告期限
1、本邀****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 购 人:****
联 系 人:米先生
电 话:138****1514
地 址:**县县城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1****0988
地 址:**市鹤****街道天星东路天星新嘉坡4栋302号
2022年7月13日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