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7-15 】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3“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中“**大道南人才公寓(暂定名)项目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安装、消防、通风、设施设备、室外附属及绿化、幕墙、亮化、装修、智能化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字样修改为“**大道南人才公寓(暂定名)项目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安装、消防、通风、设施设备、室外附属及绿化、幕墙、楼宇亮化、装饰装修、智能化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暂估工程除外)施工工期: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字样修改为“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含楼宇亮化、装饰装修的暂估价部分后施工工期: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
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中“分包金额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改为“分包金额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暂估价相关约定”;
四、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中“甲供材料暂估保管费”字样修改为“甲供材料暂估保管费(铝合**窗)”;
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29.总承包服务费(管理费)由投标人根据专业分包项目内容和施工管理、配合要求(提供现有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预留**等修补收口工作(若由于分包单位原因引起的返工,返工的修补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成品保护,并按时为分包工程提供工作面,为分包单位留出合理的工期;提供水电接口,将分包工程的进度、资料纳入总包管理,并做好与分包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
总承包服务费(管理费)由专业承包单位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总承包服务费及专业承包管理费,本次报价时投标人无需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及专业承包管理费。总承包服务费包含但不仅限于涉及分包工程的开工前准备工作、提供现场堆放场地、现场供水供电管线、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配合验收等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专业管理费包含但不仅限于涉及专业分包工程利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施工道路、施工围挡(围墙)、仓库、办公室等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及专业承包管理费由专业承包单位按专业工程中标价(不含设备费)的3%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结算时不作调整。分包单位所用水电费,由总、分包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本项目的楼宇亮化、装饰装修以暂估价计入总价,后期由发包人与总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共同招标后纳入总包。楼宇亮化暂定估算暂按36.6972万元(不含税),装饰装修(含套内和公区装修)暂定估算暂按1747.9541万元(不含税),该费用列入在地下室建筑装饰工程及装饰工程其他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最终费用根据各分包项目的合同价计算。除此以外不再计取各项取费等任何费用。”修改为“29.总承包服务费(管理费)由投标人根据专业分包项目内容和施工管理、配合要求(提供现有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预留**等修补收口工作(若由于分包单位原因引起的返工,返工的修补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成品保护,并按时为分包工程提供工作面,为分包单位留出合理的工期;提供水电接口,将分包工程的进度、资料纳入总包管理,并做好与分包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
总承包服务费(管理费)由专业承包单位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总承包服务费及专业承包管理费,本次报价时投标人无需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及专业承包管理费。总承包服务费包含但不仅限于涉及分包工程的开工前准备工作、提供现场堆放场地、现场供水供电管线、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配合验收等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专业管理费包含但不仅限于涉及专业分包工程利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施工道路、施工围挡(围墙)、仓库、办公室等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是指对发包人自行提供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的楼宇亮化、装饰装修以暂估价计入总价,后期由发包人与总包单位(即承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下同)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共同招标后纳入总包管理。楼宇亮化暂定估算暂按36.6972万元(不含税),装饰装修(含套内和公区装修)暂定估算暂按1747.9541万元(不含税),该费用列入在地下室建筑装饰工程及装饰工程其他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标化工地增加费计算时不含暂估价部分,暂估价分包单位各自的标化工地增加费是否计算以各自的招标文件为准。除此以外不再计取各项取费等任何费用。 本项目楼宇亮化、装饰装修的暂估价属必须依法招标的暂估价分包工程;本项目楼宇亮化、装饰装修的暂估价专业分包由发包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文件以发包人审批为准,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相关招标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中标分包人与发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施工总包单位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暂估价分包工程由施工总包单位承担工程分包管理、配合责任,分包人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安排;总承包服务费由暂估价工程分包人按暂估价专业工程中标价(不含设备费)的3%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结算时不作调整。 本项目电梯、进户门、防火门、空气能、铝合**窗属甲供材料。其中电梯、进户门、防火门、空气能属供货单位含安装的甲供材料,按照其中标价(不含设备费)的3%由材料供应商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总承包服务费。铝合**窗的甲供材料保管费及二次搬运费由投标人计入在本项目相应子目中。 暂估价分包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时,发票由楼宇亮化、装饰装修的暂估价分包单位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确认后向发包人开具并由发包人向暂估价分包单位支付分包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按总包承包单位、暂估价分包单位各自施工部分进行结算审核;在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造价结算申请时,总承包单位、暂估价分包单位有责任共同配合将包括暂估价在内的工程验收资料、结算资料等一并完整报送发包人;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支付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水电费、工程保险费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等相关费用由分包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之间按各自施工部分自行结算,与发包人无涉;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前,由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共同向发包人申请并提交暂估价分包工程价款所需的相关发票、财务资料等;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将工程款支付明细、供货、采购合同、用在本项目的材料发票、施工进度等之类的台账资料供发包人审核。”;六、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36.本项目围墙要求中标单位对主要出入口形象、实名制通道布置、施工围挡、宣传标语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项设计,并组织专题评审,****集团工地形象统一、特色鲜明。”修改为“36.本项目围墙要求中标单位对主要出入口形象、实名制通道布置、施工围挡、宣传标语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项设计,并组织专题评审,****集团工地形象统一、特色鲜明。样式详见“社发围挡”。”;
七、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内容增加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部分内容修改,以新上传的附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为准;
八、清廉工地模板和围挡样式修改,重新上传,以新上传的为准;
九、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实时性内容的其他情形”字样修改为“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情形”;
十、清单编制说明中“6)、经建设单位确认,铝合**、铝合金窗、铝合金组合门窗(含五金配件)主材甲供,承包人负责安装及辅料(含副框、结构胶等所有辅料);投标报价时按暂估甲供材料金额(铝合**窗,暂估价为****000元)为基数计取保管费,由投标人自行报费率(按相关文件,费率范围为0.5%-1%),计入地下室其他项目中,结算时按实际甲供材料合同价及报价费率调整。保管费包含二次搬运费。铝合金百叶窗主材不甲供。(详见清单)“修改为“6)、经建设单位确认,铝合**、铝合金窗、铝合金组合门窗(含五金配件)主材甲供,承包人负责安装及辅料(含副框、结构胶等所有辅料);投标报价时按暂估甲供材料金额(铝合**窗,暂估价为****000元)为基数计取保管费,由投标人自行报费率(按相关文件,费率范围为0.5%-1%),计入地下室其他项目中,结算时按实际甲供材料合同价及报价费率调整。铝合金百叶窗主材不甲供。(详见清单)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是指对发包人自行提供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铝合**窗的甲供材料保管费及二次搬运费由投标人计入在本项目相应子目中。”;
十一、清单编制说明中“7)、经建设单位确认,楼宇亮化工程、公区装修工程、套内装修工程(除公区)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地下室其他项目中,暂估工程由建设单位和承包人联合招标,并纳入承包人管理范围。投标报价时,楼宇亮化工程按暂估价36.6972万(不含税),公区装修工程按暂估价487.1651万元计入(不含税),套内装修工程(除公区)按暂估价1260.7890万元计入(不含税)。”修改为“7)、本项目的楼宇亮化、装饰装修以暂估价计入总价,后期由发包人与总包单位(即承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下同)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共同招标后纳入总包管理。楼宇亮化暂定估算暂按36.6972万元(不含税),装饰装修(含套内和公区装修)暂定估算暂按1747.9541万元(不含税),该费用列入在地下室建筑装饰工程及装饰工程其他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标化工地增加费计算时不含暂估价部分,暂估价分包单位各自的标化工地增加费是否计算以各自的招标文件为准。除此以外不再计取各项取费等任何费用。”;
十二、《**大道南人才公寓(暂定名)项目》主要材料质量要求及品牌选择范围(详见附件)。
十三、本答疑纪要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答疑纪要执行。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2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