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浙江石狮商贸城9号门对面花鸟市场24号商铺3年租赁权
-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 使用中(原合同于2022年7月6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简装。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此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竞价规则如下: ①本次网络竞价开始时间暂定为项目披露期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14:00(以公告为准)。 ②本次网络竞价由一或两个阶段组成,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得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用时至多30分钟(1800秒)。 ▲特别提示:所有非优先权人竞买方均只有一次报价机会, 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即价格相同的,以报价时间在先的为准)原则【即价格相同的,以报价时间(“浙交汇”显示时间)在先的为准】,如项目没有优先权人或优先权人未行使优先权的,则第一阶段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受让方。 第二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即行权考虑期,用时至多60分钟(3600秒)。 ▲特别提示: 优先权人只有一次行权机会。 (1)若无优先权人行权,则第一阶段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方为受让方。 (2)若有优先权人行权,则受让方为优先权人。 (3)若项目竞买方只有优先权人,则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由优先权人按照挂牌价行权。 详见《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 ▲说明及提醒: ①竞买方报名时填写的“承租意向价格”不作为竞买方参与本次网络竞价的最终有效报价。竞买方需按照“浙交汇”发布的公告时间要求,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在目标交易标的规定报价期内进行报价或行权。竞买方未在规定报价期内报价或行权的,视为该竞买方放弃报价。 ②因“浙交汇”平台系统发生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因出租方、市场监督、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网络竞价活动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和浙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浙交汇”平台系统通知各竞买方。各竞买方承诺自愿服从该安排,按时参与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800000 万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金3.8万元首年,每年递增5%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付清,后两年租金在每年的七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经营盆景花木等相关商品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0.38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付清,后两年租金在每年的七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7、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6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6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9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国资党委〔2019〕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国有企业适用)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76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显示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提早汇入资金。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的,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1年)。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董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5-****1050 联系地址 **市**区百官街道岭光路89号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石女士 电话 0575-****5863 手机号 178****8031 传真 邮箱 地址 **市越****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com/SX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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