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略)
电子警察、道路(略)
工程合同
项目名称: 茶陵县犀城大道与芙蓉学校交叉口、犀城大道与紫云街交叉口等路口交通信号灯、电警建设及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施工单位: (略)
签订日期: (略)
建设单位(甲方):(略)
施工单位(乙方):(略)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略)同遵守。
一、工程款:
共计:大写:壹佰肆拾壹万玖仟伍佰零捌元整,小写:(略).000元(单位:人民币)(清单详见附件)
二、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具备施工条件的路口 90日内(略)(不具备施工条件的路口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另行确定交货日期)。
三、质量技术标准:
乙方所(略)。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货物产品说明(资料)中所规定的各种要求。
四、包装标准:
1、包装应以货物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在非人为(略)锈蚀、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合格证,有关技术资料应随货物一起发运。
3、(略)装至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启封安装。
五、项目实施
1、(略):工程合同签订后路口具备施工条件 90 日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不具备(略)。
2、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略),运费、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全部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3、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施工过程中所发(略)。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按本合同第二、三、四条的约定组织验收。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略),应在 三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略)。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在规定期限内签发验收单的,则视甲方违约。乙方在接(略),应在10天内予以处理,否则视为违约。
七、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
1、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按出厂标准供应施工材料的备品备件清单。乙方应随设备向甲方提供一套标准备件包,并列出清单及单价(如果有)。
2、乙方应(略),价格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和检测所需仪器仪表及其清单,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内。
八、质保及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有产品免费保修叁年,产品保修的起始日期以甲方初步验收的日期开始计算(甲方使用不当原因造成的损坏,设备材料费由甲方自负)。在质保期内安装、更换部件、修补缺陷,必须用符合规格、质量、性能要求的新部件、零件或设备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在施工材料的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保证用户工作及时正常运行。在用户使用的头三个月内,设备出现第二次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整体更换。乙方须在质保期内应免费提供备件并终身维修。
3、乙方应保证(略)。乙方应拥(略),包括到货开箱验收,安装、设备调试、日常维护以及故障排除等。
4、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4小时内到(略)。如果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培训:
乙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就设备的安(略),培训甲方技术人员,直到甲方工作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向甲方提供厂方维修技术人员培训。甲方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结算方法及期限:
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凭正式税务发票支付总成交金额的60%,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成交金额的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十一、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略),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其它未(略)。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十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略)。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sp;十六、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招标(略),茶陵县(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略) 乙方:(略)
甲方代表签字: (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签订时间: (略)
茶陵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