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7-14 09:28 |
名 称: | ****环境局**分局拟审批《塑料管材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 ||
文号: | 关键字: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塑料管材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塑料管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大营建材豹子沟片区16号地块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塑料管材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大营建材豹子沟片区16号地块,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3°13′51.64″,北纬:25°0′28.30″。本次扩建项目在原有15条生产线的基础上,在原有一、二、三车间内共新增20条生产线,扩建后全厂共有35条生产线;并完善相应环保设施及配套辅助工程。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管材、管件18000吨,其中新增产品13700吨。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及绿化。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包装材料收****收购站;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洒水降尘;食堂废水依托原有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原有的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近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限值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及绿化;远期:****处理厂建成后,****处理厂废水接纳要求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2)在场区下游设置1口地下水跟踪监控井,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排放废气
共设6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分别为DA001~DA006排气筒。
一车间:11条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塑钢缠绕管生产线的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3条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生产线和14条给水HDPE(聚乙烯)管材、PP-R冷热水管、HDPE埋地用聚乙烯中空壁缠绕管、HDPE双壁波纹管、HDPE燃气管道生产线的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2#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
二车间:2条塑料化粪池、塑料检查井、PVC给排水管及PVC电力套管生产线和其中1条造粒生产线的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3#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DA003排气筒排放。2条造粒生产线的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4#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2条塑料化粪池、塑料检查井、PVC给排水管、PVC电力套管生产线和3条造粒生产线投料及破碎过程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DA006排气筒排放。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氯化氢、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氯化氢≤100mg/m3、0.13kg/h,氯乙烯≤36mg/m3、0.385kg/h(排气筒未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标准,即:颗粒物浓度≤30mg/m3。
三车间:2条塑料化粪池、塑料检查井生产线的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5#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DA005排气筒排放。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
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氯化氢≤0.2mg/m3、氯乙烯≤0.6mg/m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即NMHC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30mg/m3。
(3)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38-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4)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钢带和废钢丝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回收站;除尘设备收集灰回用于塑料化粪池生产,造粒固废收集后返回造粒生产线造粒回用;废包装袋****回收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污及食堂泔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站污泥委托****清运处置。
(2)依托原有面积≥20m2的已整改过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及机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置。
5、土壤环境
分区防渗,加强废****处理站的运行管理,设置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掌握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6.环境风险
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设围堰,原辅仓库及产品仓库严格禁止明火火源出现,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三、总量
有组织废气:废气量27684.88万m3/a,颗粒物0.092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2.817t/a、氯化氢0.063t/a、氯乙烯0.003t/a。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1.64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1.432t/a、氯化氢0.0158t/a、氯乙烯0.0008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塑料管材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环境局**分局
Email: ****@163.com
电话/传真:0871-****0843 0871-****0036
通信地址:**市**县**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塑料管材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