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别山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所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特殊装饰及附属物等评估对象价值评估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县大别山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所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特殊装饰及附属物等评估对象价值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二楼会议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大别山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所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特殊装饰及附属物等评估对象价值评估项目;
3、预算金额:100万元(自筹资金);
4、最高限价:100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县大别山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所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特殊装饰及附属物等评估对象价值评估项目 | ****000.00 | ****000.00 |
5、服务内容:**县大别山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所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特殊装饰及附属物等评估对象价值评估;
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7、工程地点:**县境内;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9、质量保证期:一年;
10、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企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管理部门备案,依法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评估资质许可。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信誉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18日~2022年07月20日,08:00-18:0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候。
2、地点:**省**市**县城南元光大道与红苏路交叉口往南200米。
3、方式:该项目实施线下报名、线下领取谈判文件,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持 ①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的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省**市**县城南元光大道与红苏路交叉口往南200米)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09时00分(**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省**市**县城南元光大道与红苏路交叉口往南200米。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使用线下开评标,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谈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晶冬
联系电话:134****9575
联系地址:**县黄河路522号
2、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98****9522
联系地址:**省**市**县城南元光大道与红苏路交叉口往南200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198****9522
发 布 人:****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