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略)(二期)项目咨询评审机构的通知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咨询机构承担海南省澄迈县基层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
海南省澄迈县基层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二期)项目:拟建金江镇文化中社区、中山社区、建国社区、长安社区、山口村,老城镇文大村、才吉村,瑞溪镇仙儒村(略),建筑总面积约2478.5㎡。项目估算总投资1414.04万元,资金(略)。此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遴选控制价为4.34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略)管平台备案(列入公示名录),由规划、建筑、造价等专家组成评审组团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相关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略)(原件备查)。
2.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略)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与遴选的(略),且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
4.投资咨询评估应当编评分离,承担该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的机构及专家,不得承担本项目的咨询评估任务;承担咨询评估任务的供应商,与同一事项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略)概算的编制工作。
5.项目报价不能超过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控制价,报价(略),并进行密封。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略),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6.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至少5名参加项目评审的包含规划、建筑、造价等相关专业评估组专家组成团队,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附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略)7:30前(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一式二份送至澄迈县华成路财政大楼六楼发改委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澄迈县基层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二期)项目咨询评审”,邮编(略)),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送达,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依次以报(略)。
(五)项目团队成员名单将进行公示。申报文件所列(略),若到会(略),视为中标咨询单位严重违约。
(六)中标咨询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并完成评估。
(七)中标咨询单位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等情况,将严肃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略)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固定资产投资岗具体负责,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略)。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8日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