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皮山县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皮山县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皮山县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业主提供该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工程造价的结算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经济签证审查、工程图纸变更造价审查、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等与该项目工程造价有关的所有工作。
备注:
合同(略):标项 1,140日历天(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略)
3、投标企业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公司不提供);
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略)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保证金:(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2年8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皮山县(略)(新城区东经二路南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略)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略)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略)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醒:
1、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需一笔汇出,分笔汇出银行系统将不予统计),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投标保证金需在2022年8月9日11:00(北京时间)前到账,超过时间则不予认可。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XXX项目XXX包段(标段)或采(略)。该项目不换取保证金收据,由银行出具投标企业保证金缴纳情况。晚于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的企业一切责任将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2、投标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7日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邮箱:(略)@qq.com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
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评标结束后投标企业需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据并注明开户行行号、联系方式(加盖公司鲜公章)交至或邮寄(EMS)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联系电话:(略)。(注:废标项目投保证金在后续项目再次招标时银行系统不做统计,请投标企业及时办理退款)。中标企业签订完政府采购合同后提供以上材料加合同原件一份,办理退投标保证金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略)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