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0721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陶瓷原料深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市磁灶镇洋尾村长美街北路98号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项目概况:****选址于**市磁灶镇洋尾村长美街北路98号,租用**市****公司仓库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200 m2,总投资100万元,预计年产精制陶瓷原料49750吨。建成后拟配备职工1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②生活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统一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九十九溪。项目废水水质简单,排放量较小,达标排放后****处理厂和九十九溪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排放主要来源于堆场的粉尘逸散。项目粉尘废气经喷雾抑尘等措施处理后可大幅度减少逸散。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占标率为1.70%,均小于10%,对评价区域内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较小。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及周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项目预测因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不会造成厂界浓度超标,无超标点,因此,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50m范围。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现状均为工业企业,不涉及居民区、****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建设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划定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噪声来源于洗砂机等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采取减震隔声装置,能有效地减少声音的传播。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植物根尖、碎砖头等杂质、铁渣和生活垃圾。植物根尖、碎砖头等杂质统一收集后可回收的外售给可回收利用的单位,不可回收的由当地环卫部门通哟清运处置;铁渣收集后外售给可回收利用单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设单位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固废基本上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
(1)环评信息公开第一次公示
建设单位于2021年10月21日~10月27日(5个工作日)在**环保网站(https://www.****.org/huanping/yici/8038.html)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向公众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征求公众对周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和环境影响的看法以及对建设项目所持的态度等公众意见。
(2)环评全文信息公示
在环评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16日~11月22日对环评全文信息进行了网络公示(https://www.****.org/huanping/erci/8719.html),对项目建设征求公众意见。
(3)信息反馈情况
本项目环评信息两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反馈意见。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2年7月21日—2022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