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衡****填埋场及全县垃圾中转****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衡****填埋场及全县垃圾中转****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200.00元 二、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HYFC2021-C042 三、中标候选单位综合总得分排名情况表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市**县云集街道河市****填埋场内)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贰万陆仟元整(¥****6000.00元) 五、 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主要内容 (1)承接方负责铺设渗滤液输送管道,并接入采购人指定处置点,按实际输送流量处理渗滤液,且平均日处理总量应在120立方米以内,若需扩大处理量或乙方需新增投资,则相关事宜另行商定; (2)承包方负责渗滤液处理设备包括安装、调试; (3)采取有效的处理工艺,保障处理工艺符合国家及环保部门要求; (4)服务期限三年。 2服务要求: (1)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废水处理后必须确保出水水质指标均达到相关水质标准;
(2)采用技术可靠、效果稳定的处理工艺和设备,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实用性和先进性兼顾,使用稳定可靠; (3)处理系统运行应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调节余地,以适应水质、水量的变化; (4)管理、运行、维修方便,考虑操作自动化,减少操作劳动强度; (5)在保证处理效果的同时节省工程费用,减少占地面积,降低运行成本; (6)杜绝二次污染,降低噪声,消除臭气,改善处理站及周边环境; (7)处理工艺流程要求耐冲击负荷,有可靠的运行稳定性。 (8)在运行的过程中,便于操作管理,节省动力消耗和运行费用; (9)废水处理系统不产生二次污染源污染环境。对处理过程可能产生的污染源采取全过程、全范围的收集、控制,具备相应的解决方案。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妥善进行固废处理; (10)中标人须确保服务能够适应水质水量的变化,既适应目前考察的水质指标又适应将来的各种变化情况,确保渗滤液处理水质达到招标要求。同时,对因环保方面对水质处理的要求提高或其它原因,中标人应对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改造调整,确保出水达标排放。改造调整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中标人应配备必要的化验设备及设施,设备性能满足项目出水要求,并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检验以确保渗滤液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水质检测方法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检测结果应登记存档。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要求中标人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检测报告,水质检测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地 址: **省**市**县正德路 联系人:肖立大 电 话:180****6999 2、采购机构名称:****. 地 址:**市**区光辉街海博星都9栋1811室. 联系人:周亚军 电 话:0734-****133、138****7133 3、督管理部门:****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阳主任 联系电话:0734-****780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按湘财购[2007]24号文件《****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