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洁日杂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cn/)或**县信陵**山路14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9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CGSQ-2022-****-0007
3、项目名称:****清洁日杂物资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51.1(万元)
6、最高限价:51.1(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清洁日杂物资一批(货物规格参数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具体时间与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cn/)或**县信陵**山路149号(****)
3、方式:
(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方可有效)前往**县信陵**山路149号(****)进行报名登记。
(2)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企业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登记表(以上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方可有效)进行扫描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QQ邮箱“****@qq.com”进行报名登记,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后,须致电(153****4499)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报名确认。
(3)逾期未传送相应资料或递交纸质资料的视作报名无效。询价文件、报名登记表随本公告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7月29日08点3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9日09点00分(**时间)
3、地点:**县信陵**山路149号(****)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7月29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县信陵**山路14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发布公告媒体:****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cn/)发布。
3.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时,****小组对供应商所递交响应文件正本中所列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有一项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应提交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自然人投标,则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询价前2年内任一时段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可以不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依法交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询价前2年内任一月份缴税的相****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询价前2年内任一月份缴费的相****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响应****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不得虚假声明。
4.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供应商人员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本人“健康码”、“行程码”核验和信息登记工作(**健康码“红码”、“黄码”或体温超过37.3℃人员均不得进入,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有序排队等待,不扎堆、不聚集,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离,事项办理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不得滞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内容如下:
5.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额机构。
5.2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
5.3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政府采购网点击右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然后通过双击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输入http://122.****.42:9999/badong****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进行申请;(2)线下办理:****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银行进行线下办理。
5.4政策依据:《****财政厅****分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信陵**山路149号(****)
联系方式:0718-****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信陵**山路149号
联系方式:153****4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0718-****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