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水利局《湘潭县2022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9座)施工监理(第二次)》采购公告
- (略)《湘潭县2022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9座)施工监理(第二次)》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2(略) (略)受(略)的委托,对湘潭县2022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9座)施工监理(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2022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9座)施工监理(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略)
3、采购代理编号:(略)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 费最高限价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整包 | 湘潭县2022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9座)施工监理(第二次) | 湘潭县(略)(9座)施工全过程监理以及监理平行检测。 | 1项 | (略)元(含平行检测费)用) | 6630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强制采购:(略)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略)。
(5)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略)
三、(略)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3 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4.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承诺。
1.4.2缴纳(略):《社会保险(略),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社保的书面承诺。
1.(略)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略)。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说明。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略)(处于有效期内)。
2.2投(略)场主体单位。
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单(略)。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人员必须能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进行人脸识别系统考勤打卡。
2.4 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略)
2.5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办〔(略)、《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办〔(略),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2.6、本(略),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填写(略),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略),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略)。)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请从2022年 07月25日~2022年 08月01日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略)7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名。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略),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08月08日 14 时3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相应开标室。在截止时(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略)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 确认投标 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 保证保险 ,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银行(略),投标人在湘潭市(略)交易服务 板块, 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找到(略)(包) 信息,点击 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 后点击 申请银行电子保函 ,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6、担保电(略),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交易服务 板块, 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 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 后 申请担保电子保函 ,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6、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略)。
8、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略)行查询,避免因未(略)。
9、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投标人未按(略)不合格投标人。
11、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七、疑问及质疑
1、供(略),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略))规定,以书面(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略)号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详见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略),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外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会场还必须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 未佩戴口罩或(略)(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略)。
5、实(略),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略))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略),在开标室(略)。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测温人(签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招(略)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是否(略)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2022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2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离开湘潭市去往: (略)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附件2:
通 知
关于本项目公告中 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
其中 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 格式附后。
请来参加开标的人员出具无感染证明及公告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明
本(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于月号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采购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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