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
- 招标地区:**省
- 招标产品:柴油发电机组,潜水泵,无负压给水设备
- 所属行业:;电力供应;泵;原水处理设备;
****受****的委托,就其空气能、柴油发电机组、潜水泵、无负压给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空气能、柴油发电机组、潜水泵、无负压给水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总金额:****600元
采购标的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需求 |
**** | 空气能、柴油发电机组、潜水泵、无负压给水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600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
交货时间:2022年8月25日之前完成供货并安装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三、资质审核
①必须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原件)
⑤须提供信用中****政府采购网站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原件);
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⑧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等资料用于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必须提供原件审查,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装于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当场当众提供视为有效,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7月26日至 2022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 元
五、投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上午 9:00 时整(**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6日上午 9: 00 时整(**时间)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六、其它应说明事项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详见第二章须知表。
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省公共**交易网
凡涉及本次招标澄清、变更、修改、补充说明事宜,****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视为
已送达各投标人,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敬请关注。
3.有意向的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8月1日17:3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qq.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方式)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4.疫情防控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宜返宜人员,在宜 实施社区健康管理或者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未满14天,未进行4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3)本市人员,****社区健康管理期间的;
(4)近期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乏力、 气促等症状的新冠肺炎可疑患者;
(5)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如开评标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 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疫情防控部门和招投标监管部门。(以本地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刘宝君
联系电话:151 0705 7896
详细地址:**市学府路578号
2.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电话:0795-****389
地址:**市**北路899号明月之都大厦东座2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松章
联系电话:181****7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