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6]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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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现就**区曹家山综合安置小区三期主体项目电梯工程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区曹家山综合安置小区三期主体项目电梯工程招标项目;
2.2项目地点:该项****学校用地红线,南至长虹东大道,西至**湖环湖路,北至曹家山复建址二期;
2.3本项目投资:455万元;
2.4资金来源:****银行信贷;
2.5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工作: 电梯的设计、制造、检测、供货;自产地发运到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在项目现场的装卸、运输、仓储保管、吊装、安装、调试 (包括配合设备联调) 、验收、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年检费用、各类技术服务以及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国家****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 B级及以上资质(安装、维修、改造)(如生产许可证不体现等级,请同时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及整机型式试验证书);
3.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国家****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 B 级及以上资质(安装、维修),并年检合格,所代理的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为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如生产许可证不体现等级,请同时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及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同时代理商应取得所投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4 本项目电梯制造商定义是电梯型式试验报告中制造单位。
3.5 关于投标人未换新证的情况。根据《****办公厅****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2019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发放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证书继续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有效”的规定,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许可。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15日(**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网(www.****.cn/we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 **省**市**区学洲湖一号
联系人:桑滔
联系电话:137****00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长虹大道32号10楼
联系人:范祺
联系电话:189****0070 电子邮箱:****@163.com
****(章)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