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5(略)-00029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略)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略)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07-25 18:00 |
标 题: | 【环评批前公示】关于《(略)环境影响(略)》审批前公示 | ||
关 键 词: | (略) |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于《(略)环境影响(略)》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略)环境影响(略)》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地址:(略)
2022年7月25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为80001.7m2,建设11种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生产线,生产产品及规模分别为盐酸度洛西汀80t/a、盐酸伊伐布雷定15t/a、西洛多辛20t/a、阿托伐他汀钙80t/a、瑞舒伐他汀钙30t/a、阿哌沙班2t/a、玛巴洛沙韦10t/a、依折麦布20t/a、伊布替尼5t/a、磷酸特地唑胺15t/a、伏立康唑10t/a;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略)》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车间各类工艺废气经相应收集治理措施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工艺废气颗粒物、NMHC、TVOC、氯化氢、氨、甲苯、甲醇、二氯甲烷、乙酸乙酯、丙酮、乙腈、臭气浓度、SO2、NOx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中表1、表2和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NMHC及臭气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表3标准限值要求;焚烧炉排气筒高度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2中相关要求,焚烧炉排放的尾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氯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中表7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表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明管收集,一企一管。生产废水按质(略)。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纯水站浓水、设备(略)于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其他废水在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前,经污水站预处理达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区域污水管网接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接管标准的污染物执行《化学(略)(GB21904-2008)表2中相关标准(略)(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中相关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类设(略)。施工期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营运期噪声排放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略))中的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工艺有机废(略),暂存于有机废(略),(略)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废弃滤芯、废分子筛直接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略):我局在**市信息公开网和**市环保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