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6日 17:0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马鞍****研究所)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6日 17: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7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7月2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管安妹、唐淼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5-****859、****552 | ||
采购单位 | ****(马鞍****研究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映翠路36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雁 联系方式:0555-****0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东路2899****科技园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管安妹、唐淼 电话:0555-****859、****55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正内容: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经财政****事务所(或分所,分所参加的,须提供总所的授权委托书)执业证书;
2.2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参与响应的,从事财务审计服务的供应商须具备经财政****事务所(或分所,分所参加的,须提供总所的授权委托书)执业证书。
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已从****获取磋商文件
5.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市公共**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现更正为: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经财政****事务所(或分所,分所参加的,须提供总所的授权委托书)执业证书;
2.2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与响应的,从事财务审计服务的供应商须具备经财政****事务所(或分所,分所参加的,须提供总所的授权委托书)执业证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已从****获取磋商文件
5.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市公共**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中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更正。其他未涉及的部分不做更正,请供应商及时获取。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鞍****研究所)
地址:**市映翠路36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雁 联系方式:0555-****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路2899****科技园6楼)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管安妹、唐淼 电话:0555-****859、****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安妹、唐淼
电 话: 0555-****859、****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