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重****卫生院)迁建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 | ||||||||||||
招标组织单位 | **建工****公司" isread="true" zdlx="string" maxlength="200" kjlx="text" kjid="text" td_pxh="3" before_value="**建工****公司">**建工****公司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7-29 17:00:00 | 发布日期 | 2022-07-25 | ||||||||||
致各投标方 :
根据**建工****公司****(重****卫生院)迁建工程需要,决定对本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参加投标。
1、工程名称:****(重****卫生院)迁建项目
2、招标范围:****(重****卫生院)迁建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
3、工程地点:**市荣****社区
4、工程用量:约22419.09m3,以项目生产实际需用量为准。
5、技术要求
5.1交付货物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5.2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的。
6、装运条件:采取由投标方将货物运输至招标方施工现场的方式。
7、计量方式:招标方对预拌砼实际装载量每车过磅,若发现误差超过国家计量允许范围(±2%),则凡预拌砼装载量凡超过±2%的,则按实际结算预拌砼立方量(吨位折换立方量公式:混凝土实际吨位数量(T)/2.4T/m3计算)
8、价格执行
8.1商品混凝土的投标报价为普通混凝土的价格,浇筑方式包括自流、电泵或塔吊,不含泵送费、特殊外加剂等费用。
8.2混凝土调价原则:如遇原材料价格涨跌、国家或地方政策性价格波动,上述预拌砼价格也因此有所浮动,浮动单价高于本次招标中标单价5元/m3的(含5元/m3),超过部分予以调增;低于本次招标中标单价5元/m3的(含5元/m3),超过部分予以调减。
8.3报价为含税价,投标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3%或13%(投标方只能按一种税率填报价格)。若遇政策变化,增值税税率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9、支付方式
9.1 货款支付条件:
(1)双方每月20日进行结算,投标方将本月(结算月)实际供应量报送招标方核对,招标方应在5日内复核清楚并完成结算手续。结算手续办完后投标方应出具要求付款的书面申请,须由项目负责人姓名:肖华财(身份证号码:510********4023018,电话:139****5103****公司盖章确认方为有效,否则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招标方应于次月20日前按结算货款的70%进行支付,于结算后6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货款的85%,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付清剩余全部货款。
(2)投标方应在付款前7日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方提供的是汇总开具的专用发票,则需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投标方不能单方面作废已开具的发票,必须收回发票联及抵扣联并确认招标方未认证后方可作废,若投标方单方面作废发票造成相关责任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9.2投标方认可并同意招标方以网银转账进行支付或货款以供应水泥的方式进行冲抵,任选其一(优先考虑以供应水泥的方式进行冲抵,水泥品牌仅限于:冀东、华新、小**、南桐、富皇及中建材旗下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