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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政府 | [ 体裁分类 ] | 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 ] | ****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27 | [ 发布日期 ] | 2022-07-27 |
****的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调查处理环境投诉举报和污染纠纷,参与跨地区环境污染事件及纠纷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有关部门统一****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策,落实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工作。
(十ー)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接中央及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十二)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镇乡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监督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四)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五)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秀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