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省交通运输以黔交审批[2022]26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和省级一般债券(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省黔南州境内;
2.2 建设标准及规模:G210**港边至沙坪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9.112公里,路线起自**县G210与**北路、**南路十字平面交叉口,向东途经**村街里、唐家山、半边街、定**、**村、高原村等地,终点止于****界,与G210**市与沙坪至马场坪公路顺接。一般路段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8.5米,最大纵坡7%,局部困难路段采用地方标准执行,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沿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Ι级。
2.3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根据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图纸所示,完成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及“四化”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依据《****公路局关于印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确定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以上等级的投标人。
信用评价结果****公路局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公路局关于公布**省2021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领域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
(1****公路局公布的评价结果;
(2****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
(3****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4****运输部评价等级,但有从****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时,按其等级引用。
(5)以上评价结果都没有评价的,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②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③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④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按D级对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可于2022年7月28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3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云(http://ggzy.guiyang.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市**路65号),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日开标区LED显示屏上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5.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省公共**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开标需携带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路局门户网上发布。
7、投诉
7.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
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电话:0854-****316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单位):****公路局
投诉联系电话:0851-****2439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黔南州**市剑**路170号
邮政编码:558000
联 系 人:游工
电 话:0854-****31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高新区**南路178****中心A栋22楼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吴辙、张青
电 话:0851-****3273、193****6216
邮 箱:****624830@qq.com
9、备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