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金井镇中心卫生院维修维护工程合同公告
供应商填写合同 a8d84c****46424d9f9cc9e****75429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 (甲方) 承包人(全称): ****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卫生院维修维护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卫生院维修维护工程 (2)工程地点:****医院 (3)资金来源:镇府投资 (4)工程内容:屋面翻新、强弱电入户、阳台窗户更换、部分房屋粉刷。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屋面翻新、强弱电入户、阳台窗户更换、部分房屋粉刷。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07-27 计划竣工日期:2022-09-09 工期总日历天数:44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747350.71元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747350.71元(大写:柒拾肆万柒仟叁佰伍拾元柒角壹分),具体结算****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2.付款方式及验收: a8d84c****46424d9f9cc9e984********7350.71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47350.7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0,说明:无,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其他说明: 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5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中心出具评审报告后,在支付结算金额的15%;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15%;即付至结算80%;剩余20%部分待质保期满并经审计部门复审完毕后付清(以上期限内均不计息) 3.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为包干价 4.付款人: ****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程志刚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县金井镇人民镇府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本项目线上协议内容与本项目线下纸质合同不一致、缺漏的,均以线下纸质版合同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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